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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哈密镜儿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6月市场化选聘3名职业经理人公告

nobody8 2024/3/11 13:33:36 3101 0


为进一步提高哈密镜儿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经营管理团队,推进企业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市场化公开选聘职业经理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基本情况


哈密镜儿泉矿业公司始建于2005年,2015年为国有全资企业,注册资本金人民币5992.98万元,下属全资子公司哈密天隆镍业有限责任公司均为铜镍矿采选矿山企业。公司下设综合管理部、计划财务部、供销部、安全管理部、生产技术部、选矿车间、辅助生产车间等部门,现有员工251人。


二、选聘职位


(一)公司总经理1名;


(二)公司副总经理2名(分管镜儿泉矿或天隆矿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聚焦新疆社会稳定长治久安工作总目标,自觉践行依法治疆、团结稳疆、文化润疆、富民兴疆、长期建疆的治疆方略,坚定坚决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热爱国资国企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道德,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熟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方式,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执业资格,具有较强的战略决策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改革创新能力和市场应变能力。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奋敬业,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沟通能力,拥有较强的执行力。


4.总经理、副总经理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5.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


6.总经理、副总经理年龄一般原则在55周岁以下(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任职资格


1.总经理任职资格:10年以上井工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验;且有担任高管2年以上或中层5年以上从业经历,且具备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的综合能力,有担任法定代表人经历者优先。


2.副总经理任职资格:5年以上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验;且有担任高管1年或中层3年以上从业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凡有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企业相关管理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2)在过往任职期间,因企业经营管理不善,导致安全、质量等重大责任事故,出现严重亏损,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3)个人有不诚信记录的;


(4)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有关政策另有规定不适合担任企业领导人员职务的。


五、工作程序


按照《哈密镜儿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市场化选聘职业经理人实施方案》要求,本次选聘主要程序包括:公布选聘职位、报名和资格审查、综合能力测试、面试、确定考察对象、背景调查、核算总成绩、体检、递补、确定拟聘人选及公示、协商经营目标、聘用签约等程序。


六、管理和待遇


(一)聘任管理。确定的拟聘任人选须在入职前辞去原单位所任职务并解除劳动(或人事)关系。在聘任期间,未经同意不得兼任其他职务。聘期三年(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享受相应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任,不合格的解除聘任职务。任期考核合格者可连聘连任。


(二)薪酬待遇。按照《哈密镜儿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经理层成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执行。副总经理任期内年薪按总经理年薪的70-90%核发。提供必要的办公保障和福利待遇。


七、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3年6月10日―2023年6月20日。


(二)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线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可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政务网http://www.btnss.gov.cn/、十三师人力资源网下载相关资料。


报名的人员请将报名表、承诺书(签字扫描)、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个人自荐(包括基本情况、工作经历、擅长专业、薪酬意向等内容)、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任职证明材料等扫描件发送至哈密镜儿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邮箱,邮箱号:HMJEQ2021@163.com。邮件主题标注“职位+姓名”。


(三)资格审查。按照选聘条件、资格和职位要求,对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任职证明等材料,按岗位具体要求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提交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人员存在提供虚假材料及其他违法违纪情况的,即取消资格。


(四)联系方式。姚女士0902-2507033,15349922259,联系地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大营房红星大厦十楼


八、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实行信息公开,及时公布进展情况,接受监督。运营公司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对违反审查、考试纪律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或取消录用资格。监督电话:17699021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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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www.btnsss.gov.cn/gggq/93085.htm